10月28日,渠县法院集中公开宣判4起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朱某、梁某等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部分被告人被判处从业禁止或登报道歉。同时,判决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朱某、石某分别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一次性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四万元、三千元。
沸腾了两年的“地沟油”终于停火
“砰!”随着法槌一声落下,被告人朱某重重地垂下了头。一名青年女性独自经营一家生意红火的火锅店,但因为非法使用“地沟油”,将她从成功的创业者变成了被告人。
2018年6月,朱某接手经营渠县渠江镇某火锅店,聘请被告人梁某为厨师。为节约成本、让火锅味道更香浓、吸引更多客人,朱某与梁某便打起了做“老油”(“地沟油”)的算盘。
梁某将客人吃剩下的废弃油脂火锅锅底回收,除去残渣后,将回收的油烧开,加入定量的葱、姜、蒜、辣椒、花椒等熬制,又重新销售给客人食用。2020年8月,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老油”62公斤。
【宣判结果】
被告人朱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查扣的“老油”予以没收、销毁。同时禁止被告人朱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职业。被告朱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五日内,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一次性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四万元。
被告人梁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在案被查扣的“老油”予以没收、销毁。同时禁止被告人梁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职业。
“老油”真能留住老客户?
2019年底,赵某的妻子从朋友余某处获得渠县渠江镇某家火锅店经营权,赵某担任厨师,转让过程中赵某从余某处了解到制作“老油”的方法。
然而,在取得火锅店经营权后不久,新冠疫情突然暴发,火锅店关闭停业,后在2020年5月重新开业,但生意十分惨淡。为节约成本,给火锅提味增香、留住老客户,从2020年底至今,被告人赵某开始熬制“老油”供客人食用。2021年8月,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炼制的“老油”75公斤。
【宣判结果】
被告人赵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在案被查扣的“老油”予以没收、销毁。同时禁止被告人赵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职业。
回乡创业使用“地沟油”迷失初心
张某在成都读完大学后,几经辗转后决定回乡创业。2021年5月,张某在渠县地旺广场开了一家火锅店。为节约成本、为火锅提味增香,张某指使主厨雷某制作“老油”供客人食用。2021年5月,被公安机关当场扣押回收油76.64斤及作案工具大漏筛、小漏筛等物品。
【宣判结果】
被告人张某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现场被扣押的回收油及作案工具予以没收。同时禁止被告人张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餐饮服务业工作。
被告人雷某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现场被扣押的回收油及作案工具予以没收。同时禁止被告人雷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餐饮服务业工作。
非法使用“地沟油”登报道歉
2020年12月,被告人石某开始接手经营渠县某乡镇一火锅店,店里日常和厨房事务都由他一人负责。在乡镇上火锅店不多,乡里乡亲请客吃饭都爱去石某的店里,一时间火锅店的生意也还不错。但2021年4月至6月,石某总觉得这样一板一眼地做生意来钱太慢,听一个同样搞餐饮的朋友说,用“老油”既节约成本又提升味道,好多做火锅的都这样做,石某便开始制作“老油”供客人食用。
2021年6月,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炼制的“老油”64.32斤、固体回收油8.96斤以及作案工具铁瓢等。
【宣判结果】
被告人石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在案被查扣的“老油”及作案工具予以没收。同时禁止被告人石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餐饮服务业工作。
被告人石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三千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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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渠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