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15日,渠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等17人恶势力集团涉嫌聚众斗殴、抢劫、组织卖淫、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罪一案在渠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自2015年以来,陈某某以“大哥”为名收杨某某、叶某某、曾某某等人为“小弟”,逐渐发展壮大队伍,并长期纠集在一起,在渠县临巴片区从事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为以陈某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社会公共安全、校园安全,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侵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在渠县临巴片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悉,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渠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起有代表性的黑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因案情复杂,涉案人众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庭审质证中。
(本报记者 田乙斯)
新闻推荐
达州市58个工业项目集中开工建设 包惠宣布开工 郭亨孝主持 徐芝文出席
本报讯10月12日上午,达州市工业重点项目暨达州市李渡工业园区集中开工仪式在渠县举行,中顺洁柔(达州)纸业30万吨竹浆纸一体化...
渠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渠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