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琐事纠纷,邹某将邻居李某打成轻微伤。因邹某已年满75岁,根据法律规定,不适宜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但邹某方坚持所有的医药费由自己承担,要李某拘留几天,否则不同意调解。见此情形,派出所启动公调对接,成功化解了双方矛盾。
邻里琐事生纠纷
抓扯致伤惹事端
渠县某村村民王某、邹某夫妇与李某夫妇是邻居,两家因生活小事矛盾积怨多年。2019年5月8日,邹某家的鸡死了4只,妻子王某怀疑是李某家有意放农药把鸡毒死的,便指桑骂槐一通乱骂。李某的妻子张某就回骂了王某,在互骂的过程中两位妇女互不相让,抓扯在一起。这时,在一旁的李某便去帮老婆的忙,王某抵挡不住便高喊“打人了”。正在地里种庄稼的邹某听到后,拿了一根木棒跑过来,先是一棒打在李某的腰上,接着又是一棒打在其头上,李某头上鲜血直流,当时就昏倒在地上。
事发后,李某的妻子张某第一时间报了警,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将李某送到乡卫生院检查治疗,经医院诊断,李某的头皮裂伤,伤口长达36cm×12cm,通过法医鉴定已构成轻微伤。邹某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以对其采取行政拘留处罚,但因邹某已满75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七十周岁以上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派出所先作了调解工作,调解中邹某方坚持所有的医药费由自己承担,只要把李某拘留几天就够了,否则不同意调解,调解一时进入僵局。
公调对接化干戈
维护稳定共和睦
见此情形,派出所决定启动公调对接,并将调查的卷宗移交到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接收此案后立即就相关问题与派出所进行衔接,并在调解庭内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通过“背对背”“面对面”等方式向双方当事人讲法律、说道理,先对李某看到妻子与人打架不去劝和反而帮忙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其次对双方进行法律法规宣传,解答双方的疑惑;再其次就双方的医疗费发票、验伤报告以及住院的天数进行核实;最后进行责任划分,并按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进行计算。经过大量的疏导和劝解工作,双方最后达成调解协议。一起看起简单而又复杂治安案件,在人民调解组织参与后得到圆满解决。事后经电话回访了解,当事双方两家已能和睦共处。
人民调解员提醒:
“公调对接”是公安与司法行政两部门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建平安中国的重要举措。人民调解参与治安纠纷调解工作的范围包括民间纠纷和适用调解的治安案件,即: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公安机关可以移送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施法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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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渠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