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渠县交警大队在工作中查获一起校车超员20%以上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渠县交警大队交警在涌兴镇街道附近路段巡逻检查时,发现一辆校车内幼儿较多,有明显超员嫌疑,遂拦下该校车进行检查。
交警上车检查发现,该校车核载37人,实载46人,超员20%以上。驾驶人刘某系渠县涌兴镇某幼儿园校车驾驶员。刘某本该分两次运送学生娃回家,但是为图“方便省事”竟超员运送。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交警将车上幼儿全部安全转运回家。
记者从渠县交警大队获悉,目前,该大队已依法对驾驶人刘某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降级为A2A3,取消其校车驾驶资格等处罚。同时,对该校车所属的渠县涌兴镇某幼儿园下发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抄告渠县教育局,由渠县教育局按相关规定对涉事幼儿园进行处罚。
(曾猛 本报记者 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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