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新闻 万源新闻 宣汉新闻 开江新闻 大竹新闻 渠县新闻
地方网 > 四川 > 达州市 > 渠县新闻 > 正文

干扰司法致庭审无法正常进行 被告被拘留罚款

来源:达州日报 2017-12-13 09:55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 近日,渠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时,因被告人董某的严重违法行为导致庭审无法正常进行,遂依法对其处以拘留十日、罚款三万元的处罚。

当日,渠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渠县某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及某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职工董某、付某、唐某、贾某、周某、刘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庭在庭审过程中发现,被告董某明知无权签收他人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而签收,但又在庭审过程中对签收行为拒不承认,导致庭审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该案合议庭合议后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罚款、拘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董某处以拘留十日、罚款三万元的处罚。审判长向董某告知了相关权利义务后,对其当庭送达了司法拘留决定书,随后董某被押送至渠县拘留所关押。

被告董某的行为扰乱司法秩序,妨碍了庭审活动,人民法院做出拘留和罚款的决定,通过强有力的措施,对干扰司法活动行为进行有力打击,保障了司法秩序,维护了司法权威。

(廖津锋 本报记者 闫军)

新闻推荐

第四届达州市道德模范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排名不分先后)

渠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渠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 干扰司法致庭审无法正常进行 被告被拘留罚款)
频道推荐
  • 渠县作家李明春作品《川乡传》 外文版权输出7国
  • 九思:五十岁出道的诗人
  • 达州银行南充支行被评为 南充市“2021年度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 集优势,补短板,提升全程机械化率 大竹:向国家级种业大县迈进
  • 达州:优化营商“软环境” 铸造发展“硬实力”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