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遭遇火灾的贫困户度过“饥荒”;帮在交通事故中致残的贫困户获得“赔偿”……2015年下派到渠县锡溪乡民胜村任驻村第一书记的廖勇,不仅带着村民修路、引水、建广场,关键时刻他还和“娘家人”渠县人民检察院的干警一起捐款捐物,进行法律援助,在群众面临困难的时候挺身而出,被大家称为“救火书记”。
□陈军 本报记者 龚俊 见习记者 冯津榕
捐款捐物雪中送炭
年近8旬的渠县锡溪乡民胜村贫困户杨大常,儿子因癫痫病丧失劳动能力,14岁的孙女吃饭、穿衣、上学要靠他供养。作为家中的顶梁柱,他只能整日劳作不敢停歇一刻。
“起火了,起火了,杨大常家起火了!”2016年12月3日傍晚,就在家家户户忙着做晚饭的时候,杨大常家中突发大火,茅草搭建的房屋起火后见风烧得更旺,邻近村民只来得及将其一家大小从房子中抢出来……杨大常家被烧得仅剩几截土墙。第二天清晨,杨大常带着孙女在余烬中翻捡,试图寻找几件避寒衣物和能果腹的口粮……
“检察院和企业家一起帮你规划修建的易地搬迁房已经完工了,你干脆先搬进去。我给你带了一些清油、大米、面条和猪肉,你们一家先把饭煮起吃,其他的事情我们再想办法。”民胜村第一书记廖勇带着生活必需品在废墟中找到了杨大常,一边安慰一边将手中的食物递给他。
“一件衣服都没留下,碗都不剩一个,这个冬天估计很难熬过。”廖勇将杨大荣家的情况向渠县人民检察院汇报后,检察院机关党委立即号召全体检察干警捐助衣物棉被等生活物资。火灾发生后的第二天,9名干警带着过冬的衣物、棉被及3000元慰问金赶往杨大常家中,帮他在新家中安顿下来,保证其全家安全越冬。
法律援助挽回损失
2016年6月,村民杨华在福州务工时搭乘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经医院抢救,杨华虽然捡回了一条命,但高位截瘫让他终生离不开轮椅。
为了医治杨华,全家人东挪西借欠下了13万元巨款,后续的治疗费用和生活费也没有着落。肇事司机肖某在垫付了23000元的医疗费后便不闻不问,多次追讨也没有结果。
“你爱人是聋哑人,两个女儿又还在读书,你干脆全权委托法律援助承办人帮你索要赔偿。”正当一家人束手无策时,廖勇带着村上的法律顾问来到了杨华家为其提供帮助。
在廖勇的协调下,渠县法律援助中心两位法律工作者接受了杨华全权委托。由渠县检察院提供车辆和后勤保障,法律援助承办人多次往返于四川和重庆两地为杨华调查取证维权。
双方已于今年3月10日在重庆开州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达成了赔偿协议,肇事司机及车主将共同赔偿杨华各项损失共计20.3万元。
带着村民奔向小康
民胜村总人口1032户3800多人,其中贫困户221户692人。经走访调查,廖勇发现全村除了外出务工的青壮年1800多人外,留守在家的全部是老人、妇女、小孩及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
在摸清家底和掌握每户贫困户的基础上,廖勇积极为每户贫困户制定帮扶措施,按照他们的家庭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帮扶规划和帮扶措施,落实“一对一”的一户一名帮扶责任人和具体帮扶措施。
目前,该村已成立民胜村致富生态养殖合作社,在民胜村1组和8组土地流转200亩,大力发展以甲鱼、鳅鱼、名贵鱼为主的特种养殖;视当地火车站公路整修情况,发展休闲农业和农家乐。288万元的资金投入,预计将使参与其中的贫困户年均增收500元至3000元。
两年多的时间里,在廖勇和其他驻村干部以及渠县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的帮扶下,民胜村完成山坪塘的维修整治9口,修建水渠3200米,修建蓄水池5口,维修花园提灌站1个,解决了村民饮水和灌溉问题;村级道路和入户道路硬化12公里,极大地方便了村民出行;完成了村级阵地重新打造,修建了文化室、文化广场、卫生室,牵通了网络,达到了贫困村“五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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