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受害人都是被中间人带到渠县县城的一家茶楼,将钱交给陈以朋。陈以朋曾承诺,交了保证金就能住进这个名叫惠民苑的公租房小区。
一场编织了4年的骗局终于被揭穿后,在渠县,刘承荣及其他968名受害人的住房梦也随之惊醒。
从2012年开始,渠县龙凤乡娱乐村原村支书陈以朋就开始以可以申请到廉租房(2015年后统称为公租房)为由,向附近村民收取“保证金”。在随后的近4年间,先后有27人加入到这场骗局当中,不断为陈介绍新的“购房”对象。
随着诈骗网络的不断扩大,2014年12月29日,刘承荣也卷进了这场骗局。他告诉记者,他家的房子已严重破败,随时可能倒塌,在得知陈以朋可以通过关系在县城申请到廉租房后,经中间人反复劝说和保证,他在渠县县城一家茶楼里,亲手交给陈以朋2万元。
但交房的日期一拖再拖,刘承荣始终没能住进陈以朋许诺的廉租房。2016年5月31日,陈以朋彻底失联了。这一天,数百名受害人先后赶到渠县公安局报案,3天后,陈以朋在成都一小区内被抓。
据渠县人民检察院10月20日作出的起诉书显示,陈以朋因赌博欠债,对外宣称自己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关系密切,可以拿到廉租房指标,公开以每套1万到3万元不等的标准,向被害人收取“廉租房保证金”。从2012年8月至2016年5月,陈直接和经中间人介绍先后对969名受害人实施诈骗,骗取人民币2268.77万元。
记者从渠县住房保障办公室获悉,案发后,县委、县政府立即成立了专案组,现28名嫌疑人已全部到案,“县上同时启动了问责程序,目前已进入纪检监察程序,并修订了公租房管理制度。”
中间人参与游说,保证金一路飙升
经过18个月的漫长等待,刘承荣最终没能拿到他梦寐以求的廉租房钥匙。他曾以为,他四处借来的2万元,能让他和自己患有精神疾病的儿子从此离开家里那栋四处漏雨、几近坍塌的老房子,住进县城的单元楼里,但这场美梦最终随着陈以朋被抓而彻底破灭。
现在,刘承荣依然住在中滩乡宋岭村的老房子里,而他手里的那张陈以朋在2014年12月29日为他出具的收款收据则成了他唯一的希望。刘承荣说,他现在已经不对廉租房抱有任何幻想,只希望这张收据能帮他要回那2万元保证金。
刘承荣告诉记者,2014年12月,他在与同村的周某闲聊时得知对方有关系能申请到廉租房,且低保户交2万元就能申请一套廉租房后,刘承荣四处凑齐了这笔钱,12月29日,他与周某前往渠县县城一家茶楼内,把钱交给了陈以朋。
在陈以朋为刘承荣出具的收款收据中,关于这笔钱的解释是“廉租房保证金”,并注明廉租房位于县人民医院后侧。收据的背面附有陈以朋的身份证复印件。刘承荣说,因为他并不认识陈以朋,交钱时他刻意留了个心眼,让周某也在收条上签了字。
“他们一开始承诺说2015年3月就能拿到房子,到了3月,他们又说第一批分配的房子都是给政策内的人分的,我们这些关系户要往后排。”刘承荣说,后来,交房的日期几经拖延,但始终没能拿到廉租房的钥匙。
记者调查发现,像刘承荣这样持有陈以朋出具的“廉租房保证金”收条的人,他们当中有残疾人,有低保户,有农村户口,也有城镇户口。
案件当中的另一名受害人舒忠容告诉记者,这场骗局早在2012年就开始了,她就是在2012年底,因为孙子即将上学,一家人想搬进县城,后经中间人游说将1万元交到了陈以朋手中,“后来找他办理廉租房的人越来越多,保证金也从1万元涨到了3万元。”
私刻“县长”印章,出具承诺书博取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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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忠容说,尽管交房的时间一拖再拖,但陈以朋一直信誓旦旦地向她保证,自己在县政府有人,只要交了保证金就一定能住进廉租房。
家住渠县县城的杨家会也向记者作出同样的描述,她说,陈以朋能申请到廉租房的消息从2012年开始就一直是“公开”的,也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经过大家相互介绍,主动寻找中间人缴纳保证金的人越来越多。她在最初交钱时,曾在县人民医院附近看到确实有一个在建的廉租房项目,“当时陈以朋承诺,等2014年房子建成,就能拿到钥匙,后来陆续有人搬进了廉租房,但我们的钥匙始终没有拿到,他承诺的时间一直在变,到2015年底时,已有人产生怀疑,要求退款。”
杨家会说,对于陈以朋能否申请到廉租房的质疑,到2015年底曾发展到一个小高潮,“当时许多人天天打电话询问申请进度,也有人结伴找他要求退款。到2016年1月26日,陈以朋拿出了一份承诺书,上面盖着县长的印章,才把事情压下来。”记者在这份承诺书中看到,其中提到因各地县处于换届时期并且年关已到,根据渠县实际情况准予2016年5月份以前全部分期分批将廉租房落实。承诺书称,凡申请廉租房超过5月底后未领到房的由签字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承诺书下方盖有一名某县长的私章。这枚印章后来被公安机关证实,系陈以朋私刻的。
杨家会说,由于这份承诺书的出现,几乎所有受害人都选择了耐心等待,而2016年5月31日也就变成了交房的最后期限,“到了5月30日的时候,我给陈以朋打电话,他仍保证第二天交钥匙,但第二天他就联系不上了。”
陈以朋失联后,杨家会觉得自己可能被骗,他前往渠县公安局报案时发现,这里已被报案者围得水泄不通,“公安局院子里全都是人,手里都拿着一张廉租房保证金收据。”
渠县公安局刑警队一名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在2016年5月31日,从上午开始不断有受害人前来报案,到中午时报案人已逾百人,“后经统计,一共有969人被骗了2200多万元。”
这名民警称,因案情重大,公安局立即成立了专案组,从各大队、派出所抽调40多名民警,对案件展开侦查,2016年6月3日,警方在成都市一小区内将陈以朋抓获。
27名中间人被刑拘,有人自称也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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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以朋被抓后,杨家会等受害人却高兴不起来。在证实了他们此前的住房梦仅仅是陈以朋编织的一场骗局后,他们开始担心,自己的钱能不能拿回来。
家住有庆镇的郭女士称,案发后,她曾于7月17日去找中间人文华平讨要说法,希望能把钱要回来,最终被打,同去的人报了警,郭女士被送到医院。诊断书显示,她被医生诊断为“脑震荡”。实际上,郭女士被打伤时,文华平已被警方监视居住。后来,包括文华平在内的27名中间人,均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2016年10月20日,陈以朋及27名中间人一同被渠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据起诉书显示,2012年被告人陈以朋因赌博欠债等原因,便产生了以办理廉租房为由实施诈骗的想法。之后,陈以朋对外宣称自己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关系密切可以拿到廉租房指标,并在渠县“一米阳光”茶楼、“紫罗兰”茶楼等地,公开以每套1万到3万元不等的标准,向被害人收取“廉租房保证金”。期间,陈以朋在自己实施诈骗的同时,还以给介绍费、好处费等方式,发展了被告人孙政、谭小红等27人为中间人,替其宣传并介绍被害人到陈以朋处交钱“办理”廉租房。
起诉书显示,2016年春节前,陈以朋为搪塞被害人,又私刻时任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印章,伪造领导的承诺书继续欺骗被害人。近4年间,969人上当受骗,该案涉案金额2268.77万元。
记者调查发现,案中的27名中间人,有的也和其他受害人一样,同样持有一张由陈以鹏出具的廉租房保证金收据。被告人之一的袁晓静,被指控先后介绍17人前往陈以朋处缴纳了保证金共计35.9万元。她的哥哥袁顺奎告诉记者,他与袁晓静在同一家单位上班,在工作中是妹妹的领导,“2015年的一天,袁晓静到我这里来请假,她当时拿着户口本,说要去给自己办一套廉租房,我曾提醒她小心上当,但她说办事的人是个村干部,在县里面关系很硬。她交了钱之后就开始不断有人找她,让她帮忙介绍申请廉租房。”
11月17日,案件中一名已办理取保候审的中间人王峰(化名)告诉记者,他是在2015年7月开始卷进这起案件当中,当时他的“上线”蒋某称认识一个人可以申请廉租房,“她说现在正在大量办,只要交2万元保证金就能办下来。过了几天,我就跟着她一起把钱在一家茶楼里交给了陈以朋。”
当地政府大清查,有干部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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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峰说,在他向陈以朋交钱后,开始不断有亲朋找他帮忙介绍申请廉租房,经他介绍,先后有9人交了钱,“从始至终都是别人主动找我的,也从来没有人正式提出来,让我作为‘串串\’(中间人)帮忙介绍人去办廉租房。但是在我介绍了一些人交了钱后,突然有一天蒋某给我拿了5万元现金,说是辛苦费,并告诉我,以后如果还有人想办理廉租房,可以继续介绍。”王峰说,陈以朋被抓后,他开始有些不知所措,今年7月28日,他将此前收到的5万元交给了公安机关。
据渠县公安局一名办案民警介绍,案发后,确实有多名中间人主动退赃,目前共追回赃款452.5995万元,扣押陈以朋车辆两辆,查封房产6处。
11月18日,记者在陈以朋老家龙凤乡娱乐村6组发现,他位于村里的房子早已废弃多年。陈以朋的婶婶说,陈已十多年不在村里住了。一名村民称,现年56岁的陈以朋担任娱乐村村支书多年,但这些年从未见他在村里活动过,“村民找他办事签字,需要到乡里去找。”在陈以朋被抓后,新的村支书已经到任。
记者从渠县住房保障办公室获悉,案件发生后,除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侦查外,县委、县政府的问责程序也已启动,目前已进入纪检监察程序,当地政府曾对已配租住户进行了全面清查,“针对动态管理难、信息孤岛等问题,及时修订了公租房管理制度,建立了部门联审机制,以规范管理。”
据渠县县委相关人士透露,在渠县县委、县政府的这次清查过程中,有部分不符合公租房政策的住户被清出,也有约6名公职人员被纪委处理,“但这些被清出的住户以及被处理的干部,与陈以朋案没有直接关系。”
(据澎湃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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