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渠县县委组织部、渠县档案局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乡镇党员档案和村(社区)干部档案管理,并将农村党员档案和村(社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年度考核内容。
文件要求,各乡镇党委对所有现任村(社区)“两委”委员统一建立档案管理,对所辖党组织党员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所辖党组织要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建立完善党员档案。预备党员转正后,其党员档案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及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个人人事档案的,由所在乡镇党委负责管理。要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台账,严格履行档案移交手续。凡在档案移交中因手续不完善、责任不明确造成档案损毁、遗失、造假的,将严肃追究乡镇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及具体经办人员责任。
(戴连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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