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渠县法院在开展“百日攻坚战专项执行活动”中,迅速执结陈某与被执行人张某、何某民间借贷一案。
据了解,法院受理该民间借贷纠纷案后,将其列为简易执行案立即启动执行程序,要求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被执行人踪迹以及联系方式,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立即联系被执行人。
在案件办理中,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讲清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将对其采取的措施,并限时被执行人到达指定位置,同时通知申请人到场。由于案件在诉讼阶段进行了诉讼保全,查封了被执行人的房屋。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双方到场,承办法官便组织双方进行协商。经过耐心做工作,依照判决计算,最终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各项费用2.8万元,执行费145元由被执行人承担。
(郑渠浪 熊健 本报记者 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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