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 丈夫遇车祸身亡
余女士告诉记者,今年4月17日上午,她在上班路上突然接到电话得知,丈夫驾驶摩托车在左转弯时与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相撞,伤势严重。“我接到消息后人就像瘫了一样。”余女士告诉记者,丈夫受伤后,被送到渠县人民医院抢救,次日死亡。
事故发生后,交警认定余女士的丈夫雷某某承担本次事故主要责任,客车司机张某承担次要责任。客车的车主是某公司,张某是该公司聘请的驾驶员。同时,客车于5月27日投保了交强险,但合同期间自2015年5月13日0时至2016年5月12日24时止,本次交通事故未发生在交强险保险合同期限内。
随后,余女士一家将该公司、保险公司以及肇事者张某一并告上法庭。
■面临破产 事主担心赔偿款
尚未从丧夫之痛中走出来的余女士告诉记者,经法院审理,7月10日,依法判决由某公司赔偿雷某某家人因他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死亡应获得赔偿的交强险12万元。张某自愿支付雷某某家人20余万元(已支付),雷某某家人自愿放弃交强险之外的3万余元。
“肇事司机该赔偿的钱已经全部付清,唯独肇事车辆所属公司应赔偿的12万元没有着落。”余女士告诉记者,该公司一直逃避,甚至在法院审判过程中,也一直没有出面,“我到他们公司去过好几次,一直没有得到正面答复,他们要么推脱,要么就说负责人不在。”余女士还告诉记者,她听闻该公司身陷破产窘境,公司虽然跟她商量赔偿金将在履行期后偿还,但是万一公司宣告破产,到时上哪儿要钱?
余女士称,丈夫去世后,家里有4位老人要赡养,还有两个正在读书的孩子,如今生活重担全压在她肩上,她希望公司尽快兑现赔偿。
■律师点评 可申请强制执行
四川天仁和律师事务所袁雄先律师点评:法院既然已经生效判决某公司承担12万元交强险的赔偿责任,在该公司未履行判决确认的支付义务的情形下,余女士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该公司财产。若该公司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则只有执行中止,在该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恢复执行。若该公司股东抽逃了注册资本,则法院可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在抽逃额度范围内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郭樊玲 陈嫔姣 本报记者 张黎丽)
新闻推荐
记者日前获悉,通川区消防大队改建营房和渠县消防大队新建营房已正式投入使用。官兵们的生活、工作、执勤备战条件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善,也标志着达州消防支队基础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据了解,两个大队...
渠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渠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