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为儿子迁户口,组上称要80%的村民签字且不享受本组任何待遇,我都一一照办和同意了。可这顺理成章之事却不很‘顺\’,组上一直要‘研究\’,就是不开证明,让我儿子上户一事悬而未决,成了我家的一块‘心病\’!”昨日,家住达城经开区斌郎乡蔡坪村4组的村民黄从平向本报“丁山帮办”栏目求助。
事件缘由
据今年45岁的黄从平介绍,2011年3月,他与现任妻子再婚。妻子带有一个几岁的小男孩。结婚后,他把妻子的户籍从渠县农村迁到该组,其儿子一个人的户籍单独在渠县农村。夫妻俩觉得小孩一个人单独在一边没有监护人,同时也不利于小孩今后上学,便萌发了把儿子的户籍从渠县农村迁过来的念头。
2011年下半年,他把想法告诉了本组组长,并请求组长帮助办理。组长称,要迁过来,必须要本组80%的村民签字同意才行。于是他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办理,一直到2015年3月才办妥。黄从平说,今年3月,他找到组长,但组长又称,不享受本组一切待遇的前提下才办理。他也表示同意,并写下书面字据和承诺交给了组长。
但没想到的是,这些条件他都办好了,组长到现在都不给他出证明,找了组长四五回,组长回回都说要开会研究,拖了又拖。
帮办跑腿
昨日上午,经开区斌郎乡蔡坪村4组万姓组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称,该组有70多户,当事人黄从平只签了30多户,人数不到一半不说,有些户数还是黄从平本人签写的,所以,他无法为其办理开证明一事。
万组长还说,他们曾向村民摸底调查过,村民对此意见较大,因为这牵涉到其他村民的利益,他一个人也不能乱表态。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只有等召开社员大会讨论决定,而开会组上是要给社员发钱才召集得拢,一般每人5元,用于路费。因此,他们计划等村上召集开会时再研究此事,估计要等到下半年。
(本报记者 罗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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