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为切实维护交通参与者合法权益,及时受理、协调、处理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异议申请,支队及全市7个交警大队设置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核查电话,在工作时间内负责本辖区内采集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证据的核查、异议受理工作。
核查电话分别是:
市警察支队0818-2524292;直属一大队0818-2106122;直属二大队0818-2766122;宣汉交警大队0818-8161122;开江交警大队0818-8232717;大竹交警大队0818-6102422;渠县交警大队0818-7226963;万源交警大队0818-8620802。
(曾猛 本报记者 李泽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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