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应该依法严惩小偷
“我认为应该依法严惩小偷。更何况小偷如此猖獗,杨先生如还不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会纵容小偷今后更猖獗。”市民李先生向记者表示,市民在公交车、班线车上遭遇小偷的事件屡屡发生,如果此次不严惩小偷,易造成小偷变本加厉危害社会。为此,李先生呼吁警方严惩小偷。
市民刘女士表达的想法与杨先生如出一辙,她还补充了市民响应群防群治的观点。刘女士称,她对无乘客相助杨先生感到心寒,她呼吁市民积极响应“群防群治”,遇到不法分子,要勇于作斗争,才能带动身边市民参与其中弘扬正气。“我坚信邪不压正”。
驾驶员:遭遇类似经历
何师傅是一名客车驾驶员,他称自己对小偷的行为很是愤怒,为当事驾驶员张某某抱不平。他说:“我也曾遭遇类似事件,还私人掏了百余元钱垫付乘客医疗费,然而最终的结局是受伤乘客以找不到小偷为由,拒绝退还我垫付的医疗费。对于驾驶员来说,上车的人都是乘客,小偷身上没有‘我是小偷\’的标志,那我们凭什么理由拒绝他上车?再说了,乘客与乘客发生斗殴,因为找不到肇事者,就逮着谁赖谁,把责任强加于公交车,那我呼吁尽快给公交车上设置个保安岗位。”
小偷落网真相大白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渠县公安局获悉,该事件中的小偷潜逃两天后被缉捕归案。据警方介绍,杨先生介绍的打斗起因完全属实,两名猖獗小偷分别是吸毒人员刘某(男,36岁, 资阳市雁江区人),雷某(男,43岁,渠县青龙乡人)。3月17日晚8时许,刘某因与杨先生发生打斗后,为报复邀约雷某带管制刀具到场。双方再次发生打斗过程中,刘、雷二人致使杨先生全身多处不同程度受伤。事后,二人藏着吸食毒品,致使警方的追缉工作出现一定难度。20日9时许,刘、雷二人被警方一举擒获。
目前,刘某、雷某因在公交车上报复杨先生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故意伤害他人罪,被渠县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杨柳 本报记者 杜晓辉)
行凶小偷被渠县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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