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人大代表、渠县县长苟小莉联名14名省人大代表在出席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时,呼吁迁建渠县政府机关办公驻地。
苟小莉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达州代表团分组审议时直陈渠县政府机关办公驻地搬迁的设想,并通过提出代表建议案详述搬迁工作的紧迫性、可操作性及规划打算。
据了解,2004年以来,渠江流域频发特大洪灾,渠县县政府机关驻地也未能幸免。特别是在2011年“9·18”洪灾中,县政府机关办公楼被淹2.28米,机关水、电、通讯全部中断,政府办公和全县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经过洪水多次浸泡及“5·12”地震波及影响,“年事已高”(始建于1982年)的县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已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办公面积严重不足(人均不足5平方米)。近年来,渠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和人民群众多次提出迁移县人民政府机关办公驻地的建议、提案和意见,以实现集中办公,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办事。
苟小莉表示,经对拟迁新址渠江镇前锋村前锋大道1号进行地质勘查、水文评估、气象影响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估,新址超过渠江历史最高水位1.64米,将不再受洪灾影响,符合地质、水文、气象、环保等各项指标要求。县政府成功迁移到北城新区中心后,可将特有的政治集合能力转化为经济融合能力,有利于更好地舒缓老城区人口密度,带动城市新区开发建设,扩展城市发展空间,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渠城综合管理服务水平。苟小莉同时也呼吁省上给予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和文化娱乐设施建设上的资金支持。
(本报记者 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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