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正好是二楼公共厕所,造成门市内有很多排污管道,既影响层高,又有渗水风险。”近日,市民杨先生反映,因开发商销售门市时隐瞒真实情况,他要求退门市。在相关部门协调下,他曾与开发商达成协议,调解书中写明“商家愿意更换该铺面,(业主)补差价1万元以内(总价)”。但事后,开发商却反悔了。
业主:开发商隐瞒实情,达成协议后又拒不执行
2020年5月,杨先生购买了一间位于达城西外达州天誉·誉府小区的门市。今年2月,杨先生接门市发现,门市内有很多排污管道,他打听才知道,门市上方是二楼公共厕所。
杨先生说,他购买的门市面积是50多平方米,总价91万余元。当初购买时,置业顾问和开发商都没有说该门市上方是公共厕所,“如果当时说了,我肯定不会选这间门市。”
“门市内有很多排污管道,既影响层高,又有渗水风险。”杨先生认为,开发商为卖门市,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在要求开发商退房无果后,他向相关部门进行了投诉。
接到投诉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双方协商解决。3月16日,双方达成调解书:商家愿意更换该门市,(业主)补差价1万元以内(总价)。但事后,开发商却反悔了,未按调解书执行。
开发商:新门市总价比原来的多出约12万元
4月12日上午,记者采访达州天誉·誉府小区有关负责人徐先生。他表示,当时双方确实达成了调解书,但没有完全同意业主补差价1万元以内(总价),而是说根据更换门市的实际价值,汇报领导后,确定具体补多少差价。
徐先生说:“原来的门市面积是50多平方米,单价为每平方米1.7万余元,更换的门市面积为60多平方米,位置没有原来的好,我们按照单价1.58万元计算。面积多了10多个平方米,总价比原来的多了约12万元,业主不愿意补这么多钱,所以还没谈拢。”
杨先生说:“更换的门市虽然大,但位置没有原来的好,而且是异形,多这么多钱,我肯定不愿意。在签调解书前,开发商代表打电话向领导汇报了调解内容,所以才有补差价1万元以内(总价)的内容。当时他还让我想好,换了就不能反悔,结果他们反悔了。”
职能部门:无法强制执行,建议消费者走司法途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他们的组织调解下,开发商与杨先生确实曾达成了调解意见,后来,杨先生又向他们反馈,开发商反悔了。
对于目前出现的这种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只能调解,没有强制举措让开发商执行,但我们会记录在案,企业的信誉度将受影响。如果开发商拒不执行,建议消费者走司法途径。”
□据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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