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二学生,我想跟妈妈姓,但是父亲不同意。”21日,在上海读大学的小吴致电民生热线2382258,希望本报“丁山帮办”栏目记者代她咨询律师,父母离异后,孩子是否有权决定自己的姓氏?更改姓氏有什么规定?
小吴告诉记者,她家在达城西外,她还在上海某大学读书。她读初三那年,父母感情不合协议离婚后,她跟随母亲生活。后来,父亲再婚生育一子,而母亲为了她,至今还是单身。
“我读高中的时候就想跟母亲姓,遭到父亲强烈反对,他误以为我想改姓是受了妈妈的教唆。”小吴说,她现在想改姓氏,并非一时头脑发热而决定的。
今年春节期间,小吴又一次对父亲说了想改姓氏的想法。父亲认为,孩子跟着父亲姓,天经地义。小吴认为,自己已经成年,可以选择自己的姓氏。最后,父女二人观点不同,不欢而散。
达城律师郑传富:民法典对自然人选择和变更姓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民法典还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小吴既已成年,可以依法选择自己的姓氏。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罗丁山
新闻推荐
达州市政协视察市级重大项目 和中心城区民生实事项目 邓瑜华带队 熊隆东一同视察
本报讯(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韩淑予)3月23日,市政协主席邓瑜华率视察组前往达川区,开展2021年第一季度市级重大项目和中心城...
达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达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