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刘先生致电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反映,花36万元买了一套二手房,过户时卖方要求他承担自己的税费,否则不能过户。双方争执过程中,卖方直言让他去法院起诉,可是起诉程序和未知的起诉费用让他心生畏惧……
刘先生告诉记者,2014年12月,他花36万元买下达城凤北街道裕溪街附近一套二手房后,卖家在收条上注明:“今收到刘某某购房款叁拾陆万元整(包括一切过户手续费及税费)。”刘先生说,他没想到过户时,卖家却另有说法了。
刘先生介绍,交完房款,他多次催促卖方尽快过户,可是卖方每次都称“正在办理”。后来,他和卖方面谈时,卖方才告诉他,收条中的“包括一切过户手续费及税费”,指卖方该交的税费,不包含买方应交税费。如果想过户,买方应承担自己的税费。刘先生不同意,卖方让他去法院起诉。
刘先生说,自己家庭条件不好,妻子患精神疾病,还要赡养父母和供4个孩子念书。他担心司法程序过于复杂,又害怕起诉费用高,便向本报求助。随后,记者联系了通川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相关负责人,咨询相关情况。
“他可以来法院,由司法局设立在我院的公共事务法律中心的值班律师为他提供法律咨询。”通川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表示,若需要走调解程序,可在律师帮助下递交调解申请,由人民调解员组织双方调解;若调解不成,还能走起诉程序。
该立案庭相关负责人说,像刘先生这种家庭困难的市民,可以到社区开具自己家庭情况的相关证明,若情况属实且申请审核通过,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准备起诉的系列材料,指导刘先生完成起诉程序。同时,对诉讼费的缴纳,刘先生可向法院申请减免或缓交。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罗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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