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了《违法建设限制不动产交易和登记执法协作管理机制》的通知,对违法建设采取限制不动产交易和登记等措施流程进行了细化规定。
据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违法建设是城市发展和建设的“毒瘤”,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和和谐宜居环境,违法建设让少数人不当得利,客观上侵害了大多数市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也给城市带来了大量安全风险和环境问题。全面系统整治违法建设,已是社会共识和当务之急。
针对违法建设,目前的主要手段是政府部门依法组织拆除,但仅靠强拆的单一举措对一些违建当事人的打击力度有限,有的违法建设“藏匿”在合法建设之中,强制拆除有难度,违建当事人违法成本较低,以为“没事儿”还“偷着乐”,政府部门“急的跺脚”,甚至只能“干瞪眼““干着急”。当前,政府各级部门综合施策、系统性治理违法建设才能彻底清除违法建设的“毒瘤”。
近期,达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达州市违法建设治理办法》(达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该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规定“违法建设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状态消除前,不得办理变更、转移等不动产登记手续”,为使该规定有效落地实施,市城管执法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制定了《违法建设限制不动产交易和登记执法协作管理机制》,通过构建限制违法建设房屋房产交易和登记活动联动机制,督促违法建设主体自行纠正违法行为,实现不敢违建、不想违建,配合部门执法,协助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自行拆除违建的目标。
管理机制规定,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建设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产交易管理机构出具《对有违法建设行为的建(构)筑物限制不动产交易和登记通知书》,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产交易管理机构在收到城管(综合)执法部门的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录入系统,对不动产权利人办理不动产首次变更、转移和抵押等登记手续以及不动产交易予以限制。
不动产权利人在违法状态消除后,由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出具《解除限制不动产交易和登记通知书》,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产交易管理机构解除对不动产的交易和登记限制。
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大违法建设治理力度,对拒不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拒不整改拆除违法建设的,将依法函告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产交易机构限制其不动产交易和登记,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搞违法建设,主动劝阻和制止违法建设,主动配合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共同维护良好生产生活环境。□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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