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支付现在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使用手机就能解决大部分的付款问题,乘车、购物等一个手机通通搞定。不过,罪犯在抢劫时要求受害者通过移动支付,真可谓是又可笑又可恨。
囊中羞涩去抢劫
扫码支付得赃款
今年5月,达州市某县一名进城务工男子戴某某,因为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随身携带的钱财也花得所剩无几,于是萌生了抢劫的念头,他将自己经常买烟的便利店作为自己作案的目标。
一天晚上,他进入该便利店,在柜台处假装买烟,店里女老板吴某拿了一包香烟给他后,他又径直走入店内,在售卖菜刀的货架上,拿了一把菜刀藏在衣袖中,再次回到柜台处,假装付款随即手持菜刀走进柜台,拉住吴某的手,要求吴某将抽屉里的现金拿给自己,吴某将抽屉里所有现金拿给戴某某,戴某某看见全是小额零钱,百元钞票都没有几张,于是他拿出自己的手机,打开微信二维码的收款界面,放在柜台上,要求吴某通过扫码转账1万元钱“借"给自己,吴某说自己的微信上没有这么多钱,戴某某说“没有1万,转5000元也行,我只求财,不想伤害你"。吴某见状,说自己的微信只有4000元,戴某某便说“4000元也行,快点转给我",吴某无奈,便将自己微信里面的钱通过扫码支付给了戴某某。戴某某得手后,便将手机拿上,将作案的菜刀扔在柜台处,匆忙逃离。
顺藤摸瓜被抓获
奇葩劫匪受刑罚
案发后,公安机关通过便利店的监控拍摄下来监控视频,以及戴某某获得赃款的扫码微信信息,很久就将其抓获归案,并从其身上扣留水果刀一把。在审讯过程中,戴某某对自己实施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向公安机关交代,自己没有工作已经半月有余,应聘好几个工作单位不是工资低,就是工作太辛苦,因此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朋友答应借钱给自己,但是一直没有转账过来,眼见身上的钱花得所剩无几,没有钱吃饭,才“迫于无奈"实施抢劫。第一次得手后,其抢劫所得很快就被挥霍一空,他决定再次实施抢劫,于是买了一把水果刀准备作为其实施第二次抢劫使用。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据此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戴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律师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不可因一念之差,走向犯罪道路。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施法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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