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先生向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反映,4月14日,因有急事想请假7天前往浙江,公司总监以“有事安排”未批假,但他仍然离开公司。4月21日,返岗时公司通知他,已作出自动离职处理,不发绩效和奖金……
被自动离职
市民反映
李先生告诉记者,2019年9月,他入职达城九上装饰集团。今年4月14日,他因有急事到浙江,向部门负责人请假7天,但公司总监未准假,理由是“有事安排”。“没说具体的事,反正就是不批假。”李先生回忆,他当天下午在公司总监未准假的情况下仍去了浙江。4月21日,李先生返岗接到通知,单位已对他作出自动离职处理,不发绩效和奖金。
“去年12月的奖金和绩效只发了三分之一,2月的工资也没发,我哪有钱还房贷和车贷。”李先生说,受疫情影响,5月10日才领到4月的基本工资。
“就算我离职了,但按照相关规定,2月的工资该发,之前拖欠的绩效、奖金也该发。”李先生说,他被自动离职后,多次到公司询问工资何时发放,但都没得到确切答复,他希望尽快拿到2月的工资。
发放部分薪资
公司回复
5月12日上午,记者和李先生一起来到九上装饰集团公司。该公司人力资源部郝女士表示,李先生未按公司规定流程办理离职,事后也没补办手续,所以属于自动离职。通过郝女士提供的九上装饰集团入职离职须知,记者看到以下条款: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离职3天内未按要求填写审批离职申请表的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员工不计发薪资。
“出于人性化管理,将发部分薪资。”郝女士告诉记者,因行业特殊,涉及公司、客户信息,公司离职员工基本工资在正式离职两个月后的薪资发放日发放,奖金和绩效须在工程验收、稽核后发放。正常情况下,李先生会在6月25日收到绩效和奖金。5月13日,李先生再次来到公司,被告知需在5月20日之前办离职手续,5月25日会发放相关款项。
应遵守公司制度
劳动监察
达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吴姓工作人员介绍,公司应该按照规定给李先生发放2月的工资、绩效和奖金,但李先生未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请假,负有一定责任。记者随后通过吴姓工作人员得知,李先生已经和公司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他建议劳动者应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如出现劳动争议,可以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报记者肖礼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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