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7日,通川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巡回法庭搬进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在病房里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任某某盗窃案。
经审理查明,今年8月27日,被告人任某某在通川区一网吧趁被害人刘某某熟睡之机,盗走刘某某放在左腿上的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3135元。
考虑到被告人任某某身患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且患有右足感染并坏死及菌血症,行走不便,通川区人民法院在征求检察院和被告人的意见后,决定把庭审搬进医院。根据实际情况,该案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庭审中,审判员告知被告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再次确认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后,依法没有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直接听取了公诉人意见和被告人最后陈述。法官当庭作出宣判,判处被告人任某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悉,近年来,通川区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巡回法庭和远程开庭的载体,根据案件需要,把巡回法庭搬到学校、医院、被告人家中……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防止和减少积案,化解社会矛盾,通过上门办案、巡回办案等方式,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彰显法院的人文关怀,同时也使被告人审前羁押时间大大缩短,进而提升了审判质效,更好地发挥司法引领和保障社会公正的作用。
(郭娅男 本报记者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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