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28日上午,《达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兵出席。
据介绍,《条例》已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与人们的生活、工作密切相关。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城市管理方面的立法工作,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条例》抓住达州市容和环境卫生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条款。一是高度重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二是细化规范临街建筑物附属设施;三是着力破解城市道路反复随意开挖难题;四是明确规定照明管理原则理念;五是充分保障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六是重点禁止破坏公共秩序行为。
《条例》出台后,为确保法规落地落实,要强化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气氛;要强化贯彻实施,加强城市管理;要强化监督检查,提升立法实效。
(本报记者 刘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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