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刘先生的结婚证
“文革”时期的结婚证
上世纪60年代唐爷爷的结婚证
一对男女、一张喜纸——结婚领证这事儿,无论怎么说都是件大喜事。新中国成立后,结婚证正式取代旧时婚书,成为男女缔结婚姻关系的凭证。70年来,这小小的一张喜纸,随着时代发展也发生了数次重大变化。
从开单身证明、强制婚检,到如今只需身份证、户口本即可办理。结婚证样式在从“奖状式”变身“红本本”的过程中,承载了人们结婚流程、结婚习俗的时代记忆。
□本报记者 戴静文 文/图
上世纪50—70年代: “奖状式”证书 图案装饰具有时代色彩
旧时的婚书主要是在男女两个家庭的家长之间订立,联姻的关键不在男女当事人。婚书变身为由政府机构颁布给合乎结婚条件男女的结婚证书,成为男女缔结婚姻关系的凭证,是1950年4月30日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之时。内容明确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这一里程碑式的跨越体现在结婚证书上,便是写上“自主”“自愿”等字样,以示婚姻的自主性。
出生于上世纪40年代的唐云波爷爷与吕宗容婆婆,便是随着“婚姻自由”口号“扯证”的。唐爷爷与吕婆婆都是达县河市人,当唐爷爷初中毕业到达县城区的城关印刷厂参工,写信便成了他与仍在乡务农的吕婆婆联系感情的唯一方式。“在信中,我就跟她摆生活、工作中的‘龙门阵’,偶尔还在她写给我的信中找错别字。”唐爷爷说。
从前车马慢、书信远,达县城区到河市不过30里路,但一封信竟要十多天才能送达。三年间,邮票价格从四五分涨到八分,两人之间的情感也随之加倍。
没有工本费、当天办当天拿,1965年3月,唐爷爷和吕婆婆两人来到潘家院子(现通川区荷叶街社区办事处)领取了结婚证。“证上没有贴照片,那时两个人一起拍照就算是结婚了。”
这张由达县城关镇人民委员会颁发的结婚证书底色为玫红,中间有字的部分为米色,男女双方姓名均为手写、并排而列,紧随其后的是“自愿结婚”四字,底纹印有“互助互爱”4个粉红色的大字,背面还印有数条婚姻法内容。正上方是五角星和国旗,国旗左右还有麦穗包围,四周则有牡丹、菊花等图案装饰,这反映当时的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了相当大的比重。说是“证”,其实不过是一张薄薄的纸,更像奖状。
吕婆婆的嫁妆不过是一床红色被褥和蚊帐,外加一口大箱子。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两人还十分讲究地办了四五桌宴席,“四五块钱就能吃上一个月,有好友送出2元红包绝对算是‘巨款’。” 吕婆婆说。
“文革”时期的结婚证仍为“奖状式”,但毛主席像和毛主席语录几乎成了婚书的标配。在达城工作的张女士父母的结婚证上,就印有“我们应该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等内容。
改革开放—上世纪90年代初:
离不开介绍信 证件贴上合照
“兹有我单位职工×××,生于19××年×月×日,达到法定结婚条件,同意其与×××结婚!”文末加盖一个鲜红的单位公章。1991年,热恋一年多的刘先生和代女士决定结婚。去登记前,两人必须携带这份由所在单位达县地区钢铁厂开具的“证明”。
“开证明就相当于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对申请人进行了一次‘政审’。”刘先生说。有了证明、带上户口簿、支付了工本费,此时刘先生和妻子拿到手里的结婚证已经发生了变化:从前薄薄的纸张已经明确被分成封面和内页,更像“证”,大小仍似从前;封面质地为布,大红底色上印制了由“囍”字和凤凰组成的金色图案,内页里也取消了繁杂的图案设计和各类口号。
要说与以前“奖状式”证书相比的最大革新,便是文字不再居中书写,分左右,还贴有双方的照片。记者看到刘先生展示的结婚证中,右侧便贴有一张黑白合照,照片中的代女士梳着一头偏分短发,身体向丈夫微微靠拢,刘先生清瘦斯文,带着一脸含蓄微笑,透露出新婚夫妻的甜蜜。
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今天:
结婚更有“安全感” 证书更小更便利
1994年,民政部宣布在全国使用统一的婚姻登记证。这一时期的结婚证,外形类似于护照,为大红色,大小仅有以前的一半,封面印有国徽,体积小巧方便携带。
隔年6月,国家出台了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即实行强制婚检制度,现代婚姻变得越来越有“安全感”。
2003年10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这意味着人们结婚不再需要“单位同意”。隔年,结婚证再次“变脸”,封面改为枣红色,烫金字,内容为横版打印,还用上了防伪水印,这就是我们如今熟悉的结婚证样式。
随着思想观念愈加开放,在婚俗方面,越来越多的“小年轻”摒弃大操大办,倡导简约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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