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人办理的货车驾证,没想到竟是个“赝品”。5月15日,陈某持假证驾驶重型货车路过通川区双龙镇断桥路段时,被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识破。陈某也因准驾车型不符和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被重罚。
5月15日,市交警直属一大队复兴中队执勤交警在辖区开展巡查。上午10时许,陈某驾驶车牌号为渝D4***8的红色重型自卸货车经过双龙镇断桥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拦下。接受检查的过程中,陈某向执勤交警出示了驾驶证,驾驶证显示其准驾车型为A1。随后,执勤交警通过移动执法终端对驾驶证信息进行进一步核查,系统显示陈某驾驶证上的准驾车型应为C1。随后,执勤交警对陈某进行了询问。
据陈某交代,他持有的A1驾驶证是在福建务工时托人帮忙办理的,其对驾驶证的真伪并不知情,也从未到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审验。执勤交警仔细核对后确认,其持有的A1驾驶证属于“假证”。
最终,陈某因“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和“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被交警处以行政拘留12日,罚款5500元,记24分的处罚。
□本报记者 李泽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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