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达城一位残疾中年男子将儿女告上法庭,原来竟是想将在外务工的儿女叫回来,一起劝说前妻与他复婚。
案件当事人徐某今年56岁,达川区陈家乡人,几年前被汽油烧伤造成腿部残疾,丧失劳动能力。2018年12月,徐某与妻子因家庭琐事离婚,两人名下的房子过户给儿子,随后就独自居住。因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徐某要求儿女轮流照顾,并每月给他600元生活费。徐某的两个子女虽已成年,但女儿远嫁广西,儿子又常年在外务工,两人都表示回乡照顾徐某十分困难。一气之下,徐某将两个子女告上达川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刘毅告诉记者,考虑到徐某出行不便,同时针对农村老人赡养问题以案说法开展法制宣传,该院决定在徐某居住地通过“院坝法庭”形式公开审理。通过审理,案件事实很快弄清,原来徐某子女一直在给徐某寄生活费,徐某离婚后觉得生活孤独,便产生了复婚的想法,不料前妻不同意,徐某向两子女求助,子女表示长辈的事情两人没法参与。徐某遂与子女产生分歧,要求子女增加生活费,并将子女告上法庭,让在外的子女回家一起劝前妻与其复婚。
找到徐某和子女的矛盾症结后,刘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终于,徐某与子女消除了矛盾。
(张雪 本报记者 赵曼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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