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协议离婚时,却为家里一条比熊狗的‘抚养权’而纠结。”近日,市民梁女士心情很郁闷,她致电本报心理咨询热线2382258称,丈夫可以不要他们唯一的女儿的抚养权,但非要这条比熊狗的“抚养权”,丈夫的心理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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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非要宠物狗“抚养权”
梁女士和丈夫本没有养宠物的爱好,女儿4岁时,非常喜欢小区内一条白色毛绒绒的小比熊狗,连续一个星期找那条比熊狗玩,每次分手都会大哭一场。丈夫见女儿这么喜欢,就买了一条刚断奶的纯种比熊狗。因为比熊狗的吃喝拉撒都是梁女士夫妇照顾,日子久了,这条比熊狗就成了重要的“家庭成员”,哪怕出去旅行也会带上它。
“这条比熊狗到我们家已有3年多了,女儿也上了小学,但我和丈夫的感情却日渐疏远。上周,我们协议离婚,女儿的抚养权归我,财产分割也很快达成一致意见。但说起这条宠物狗时,他的意见让我很惊讶,说小狗是他花钱买的,养了3年多,感情很深,女儿的抚养权他可以不要,但小狗的抚养权一定要归他。”梁女士听了丈夫的意见,很无语。
情感难割舍需填补空白
达州市心理咨询协会蒲晓凤称,常言道:“幸福的家庭家家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不同。”从梁女士提供的信息来看,他们在孩子抚养与财产分配方面,双方没有过多纠结与争执,说明双方在处理离婚的事情是相对理性的,这样对孩子的伤害会少一些,值得点赞。
梁女士对于丈夫要小狗,不要孩子抚养权很纠结,可以理解。但梁女士需要明白的是:离婚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件重大负性事件,处理好需要很大的勇气、智慧与耐心,对男女双方都会有伤害,而她的丈夫也不会例外。
正因为在孩子抚养与财产分配问题上,双方很快达成共识,使梁女士丈夫的心里有些空,他可能想抓住点什么。因为人一旦熟悉某种环境,离开后要去真正的隔离是很难的。小比熊狗是因为女儿喜欢而买,大家共同照顾,它承载了家庭生活的太多共同回忆,或许梁女士丈夫是想让小比熊狗成为他的一个念想吧。当然,也可能因为他在照顾小比熊狗的过程中,对小比熊狗有了很深的感情,使他情感上难以割舍。
总之,梁女士丈夫想留下小比熊狗肯定有他的理由,梁女士可以与他好好协商,不必过于纠结,让一步又何妨呢?毕竟曾经相爱,与其猜测与伤害,不如相互祝福。
□本报记者 杨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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