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达州 今日万源 今日宣汉 今日开江 今日大竹 今日渠县
地方网 > 四川 > 达州市 > 今日达州 > 正文

父母赠送财产 离婚分割好难 律师:个人还是共有财产,以结婚登记时间为依据

来源:达州晚报 2019-04-04 09:59   https://www.yybnet.net/

“我和丈夫协议离婚,两人为父母赠送的财产闹得不可开交。丈夫认为我父母赠送的财产是一种赠与行为,系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分,我认为这是我的个人财产。”4月2日,南城市民张女士向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求助,父母赠送的财产是否属个人财产?

市民反映: 父母赠送财产 离婚争得不可开交

2014年春节,经人介绍,张女士与在乡镇上班的小王相识并恋爱。通过两个月的接触了解,他们的感情越来越好,有了谈婚论嫁的想法。小王在老城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进行了装修;张女士的父母也给她拿了5万元,让她和小王去购置冰箱、彩电等嫁妆。

当年5月,张女士和小王结婚了。结婚后,小王很会照顾人,张女士父母看在眼里、喜在心头。为了让小王上班更加方便,也为了女儿的婚姻更加牢固,张女士父母再次“出血”,给两人赠送了一辆价值12万元的小轿车。

哪知婚后近5年,张女士和小王却经常因为琐事吵架,最终准备协议离婚。商议分割财产时,张女士认为,她父母送的小轿车和5万元钱是她的“嫁妆”,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归她所有。小王则认为,5万元钱购买的物品为结婚所用,而小轿车是两人婚后父母赠送的,属于婚后共有财产,离婚时这些物品应该平分。

律师解答: 个人还是共有 以结婚登记时间为依据

达州律师郑传富:根据相关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结合司法实践,嫁妆作为父母对出嫁女儿的财产赠与,适用法律关于赠与的一般规定。赠与行为发生的时间对判断赠与财产归属至关重要。判断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一般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时间节点为依据。

本案中,张女士的父母在张女士与小王登记结婚前给张女士5万元钱,这笔钱应视为张女士父母对张女士个人的赠与,属于张女士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应归张女士单独所有,不应列入夫妻共有财产;张女士与小王登记结婚后,张女士父母赠送的价值12万元的小轿车,如果没有特别指明仅针对张女士个人进行赠与,则应视为对张女士和小王二人的赠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本报记者 罗丁山

新闻推荐

达州市政务服务综合大楼工程 完成工程总进度70%

本报讯市政务服务综合大楼工程自2017年11月开工以来,备受市民关注。记者4月3日在项目施工现场了解到,该工程目前已完成工程...

达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达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父母赠送财产 离婚分割好难 律师:个人还是共有财产,以结婚登记时间为依据)
频道推荐
  • 渠县作家李明春作品《川乡传》 外文版权输出7国
  • 九思:五十岁出道的诗人
  • 达州银行南充支行被评为 南充市“2021年度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 集优势,补短板,提升全程机械化率 大竹:向国家级种业大县迈进
  • 达州:优化营商“软环境” 铸造发展“硬实力”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