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即日起,达州市进入春季禁渔期,禁渔范围包括全市天然水域,重点区域为达州市四个国家级鱼类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渔期到6月30日24时止。
另外,达州市全年禁渔范围为州河罗江电站大坝以下至达营高速州河大桥以上36公里河段,以及农业部公布率先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中的龙潭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据了解,在禁渔期内,在规定的禁渔区,禁止一切捕捞行为,严禁扎巢取卵、挖沙采石、饲养家禽,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等特殊需要采捕水生生物资源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根据相关渔业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将对违反禁令的行为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报记者 姚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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