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新闻 万源新闻 宣汉新闻 开江新闻 大竹新闻 渠县新闻
地方网 > 四川 > 达州市 > 达州新闻 > 正文

春节没“自觉”值班竟算旷工? 律师:用人单位若未尽通知义务,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来源:达州晚报 2019-03-01 10:21   https://www.yybnet.net/

“春节期间公司没有安排我值班,节后回来上班的时候公司却说要给我算旷工。”近日,市民王先生拨打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反映,他在春节假期结束后被公司记为旷工。王先生希望通过本报咨询,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值班表上没有我的名字,放假期间也没有人通知我去值班,为什么要给我算旷工?”王先生告诉记者,他是达城某物业公司的一名保安,按照公司规定,春节法定节假日期间,工作人员将轮流值班。但由于值班表上没有他的名字,王先生便没有去上班。春节假期结束,当他回到工作岗位后却被公司记为旷工。王先生认为公司的这种做法非常不合理,“既然没有安排我值班,怎么能算旷工?”

记者就王先生的疑惑咨询了达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王先生不认同公司记旷工的做法,可前往达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并提供相关依据。□本报记者 李睿

四川天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凯:首先应正确区分加班与值班的界定。值班是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双休日轮班处理日常事务,且劳动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值班事务,主要针对的是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工时制。而加班却是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外,劳动者仍从事原来的工作。在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沟通协商一致,且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用。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值班时,通常通知劳动者或者将加班事务明细告知劳动者即可。用人单位若未尽到通知、告知义务,其责任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如因此算王先生旷工,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新闻推荐

看稀奇 4岁男童深夜走失

本报讯2月24日晚9时许,达川区河市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转警称:河市镇街上有一名叫龙某均的4岁男孩走失半个小时,走失时穿着...

达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达州这个家。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春节没“自觉”值班竟算旷工? 律师:用人单位若未尽通知义务,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频道推荐
  • 渠县作家李明春作品《川乡传》 外文版权输出7国
  • 九思:五十岁出道的诗人
  • 达州银行南充支行被评为 南充市“2021年度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 集优势,补短板,提升全程机械化率 大竹:向国家级种业大县迈进
  • 达州:优化营商“软环境” 铸造发展“硬实力”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