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一类车和二类车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相差较大。为了偷逃通行费,通川区男子龚某某将车身上喷涂的准载8人改为准载7人,一年下来竟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1000多元。
近日,四川高速交警五支队十四大队三中队在辖区的高速公路东岳出口巡查时发现,一辆白色小型面包车准备驶入收费站,看到有交警却迅速掉头。现场交警觉得十分可疑,立即上前将其拦下,要求出示相关证件。高速交警发现,这辆牌照为川SXXX67的面包车,车身上喷涂的“准载7人”,而行驶证核定载人数却是8人。“这样一改,就能偷逃少缴高速通行费。”据高速交警介绍,8座车属于二类车,7座车却是一类车,两种车的过路费相差一倍。据当事驾驶员龚某某交代,他经常通过高速公路送货,有朋友称将车身喷涂的准载人数改为7人,就能少缴高速通行费。于是龚某某找了一家修理厂,私自变更了车身喷涂标记。
经查,行为人龚某某(36岁,通川区人)自2017年至今,共偷逃通行费达1000多元。目前,经过高速交警的普法教育,龚某某认识到变更车身喷涂标记是违法行为,并补交了高速通行费。高速交警依法对其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丁力 本报记者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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