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1D510000201811050005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四垭村9组万头养猪场排放的污水一直往水塘村流,污染了村民的堰塘和河沟,有一千多村民吃的是河边的井水,现在井水被污染不能吃了。3月份向达州市环保局、石梯镇环保部门举报了这个问题,到现在也没有处理,没有什么结果,污水还是一直在往下面放,有照片可以寄给工作组。村民有一两百人都在打电话反映这个问题,希望尽快解决。达州市水一、关于投诉举报“养猪场排放的污水流往水塘村,污染了村民的堰塘和河沟,有一千多村民吃的是河边的井水,现井水被污染不能吃”的问题:
该举报内容属实。调查现场发现该企业的小河沟涉及石梯镇四垭、水塘两个村水井24口;群众有41户181人(目前实际在家的群众有81人)。现场未发现企业污水有外排现象,但氧化塘未作防渗漏处理,有污染隐患。现场走访群众和村组干部,反映该水沟曾因水质异味和浑浊,该养殖场于8月进行了清理疏浚。石梯镇人民政府责令养殖场分别在四垭村、水塘村择址新建了水井16口。11月6日,达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对沿线4家村民饮用井水点位进行了现场采样,共采集新旧水井水样5份10袋。检测报告显示:个别水井受到污染。
二、关于“3月份,向达州市环保局、石梯镇环保部门举报问题没处理,养猪场排放的污水一直往下面放”问题:
该举报内容属实。据调查,2018年3月,市环保局未收到过有关石梯镇四垭村养殖场环境污染的信访举报问题;市环保执法支队于2018年10月18日受理了1件“石梯镇水塘村上游的四垭村养殖废水污染环境"的投诉举报,将此件转达川区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达川区环保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处理。2018年3月7日,石梯镇环保所第一次接到水塘村群众举报后,石梯镇人民政府、达川区畜牧局、达川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对该场治污进行了现场指导并进行了督促整改,对疑似受污染的水井进行选址新建(16口),对污染的河沟进行了清理疏浚。但截止11月6日,该养殖场氧化塘防渗漏整改未彻底到位,隐患依然存在。11月6日,调查组在现场未发现污水外排,同时区环保局环境监测人员在现场按照监测规范要求进行了布点采样,监测结果数据表明:该企业旁无名小河上中下游水质无明显变化。
三、调查中新发现的问题:
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属实一、关于“养猪场排放的污水流往水塘村,污染了村民的堰塘和河沟,有一千多村民吃的是河边的井水,现井水被污染不能吃”的问题:
责任领导:达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剑;责任单位:达川区石梯镇人民政府、达川区畜牧局、达川区环保局、达川区卫计局、达川区农业局;责任人:达川区石梯镇镇长尹修刚、达川区畜牧局局长黄啸天、达川区环保局局长李枫、达川区卫计局局长李洪波、达川区农业局局长杜权述。
(一)行政处罚情况:
对该养殖场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的行为,达川区环保局于2018年11月6日进行了立案,进入行政处罚程序。责任领导:达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宁小礼;责任单位:达川区环保局;责任人:达川区环保局局长李枫。
(二)责成被投诉单位处理情况:
1.封闭干粪发酵场(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2.建设三级沉淀池防雨棚(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3.加快新建氧化塘的建设,同时修建不少于1000m3的事故应急池,并做好“三防”(防雨、防渗、防垮塌)措施(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4.备足养殖粪污消纳土地。按照年出栏生猪5000头计算,应备有2000亩粪污消纳土地,同时修建足够的具有“三防”功能的田间暂存池,配套相应的管网和水泵(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5.根据达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水井的检测数据和小河沟沿线群众的饮水需要,选址新建水井,保证居民饮水安全。责任领导:达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杜成英;责任单位:石梯镇人民政府、达川区卫计局;责任人:石梯镇人民政府镇长尹修刚、达川区卫计局局长李洪波(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二、关于新发现的问题:
责任领导:达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剑;责任单位:达川区环保局、达川区畜牧局;责任人:达川区环保局局长李枫、达川区畜牧局局长黄啸天。
(一)行政处罚情况:
达川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对该养殖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行为,已于2018年11月6日进行了立案,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二)责成被投诉单位处理情况:
一是按备案规模控制养殖数量,并去除多余的1600m2圈舍的养殖功能(2018年11月12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二是督促该企业依法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逾期不办合格证,视为非法养殖,由畜牧主管部门牵头依法取缔(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达州市纪委监委已对相关责任人启动追责问责程序。2D510000201811050044达州市达川区有一个养猪场,几家人合伙搞的,养了七八百头猪,废水偷排直接放到旁边不远的小溪,很臭,污染环境。每天早上、下午猪叫起来声音很大,影响村民生活,希望调查处理。以前给环保部门反映过很多次,都没有解决,害怕遭到打击报复,希望保密。达州市水
大气
噪音
一、被投诉对象系何伟养猪场,位于达川区管村镇张庙村6组,该养殖场由何伟、何建荣、何川三人合伙修建,于2017年10月将该养殖场分别租给郭开伍、周益平、邹大贵三人,2018年4月投产。现存栏生猪491头,其中郭开伍饲养生猪176头、周益平饲养生猪170头、邹大贵饲养生猪145头。
二、调查组在现场发现该场沉淀池中隔离墙部分垮塌且未封闭加盖,养殖废水流入未硬化的沉淀池;第四个沉淀池有一缺口,旁边荒田内有少许养殖废水沉积;部分干粪堆积在田间,仅用塑料膜覆盖,四周有粪便溢出;养殖场周围有明显臭味。水质监测数据表明:达川区管村镇张庙村三岔河为Ⅴ类水质(总磷上游水质略差于下游水质;氨氮下游水质略差于上游水质;化学需氧量下游水质略差于上游水质;粪大肠菌群下游水质差于上游水质)。
三、该场每日分早、晚两次饲喂生猪,饲喂生猪期间有猪叫声。同时,区环境保护局对何伟养猪场在生产过程中布点监测,噪声监测数据表明:所布设的1#、2#、3#监测点位厂界环境噪声(昼间、夜间)监测结果符合厂界外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排放限值;周边4#号敏感点的夜间社会生活环境噪声符合厂界外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排放限值,昼间社会生活环境噪声超标1.7dB(A)。
四、2018年1月至今,区环境保护局未接到该养猪场投诉。
属实一、行政处罚情况:
达州市达川区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十九条规定,对管村何伟养猪场的三个经营者(郭开伍、邹大贵、周益平)进行了立案调查。
二、责成何伟养殖场整改情况:
(一)每周对养殖场使用消毒除臭液,去除粪便和污水所产生的气味(立即整改)。
(二)立即对第四个沉淀池缺口进行堵封,清理三个沉淀池淤泥并硬化沉淀池(2018年12月15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三)建立规范的干粪发酵堆积场30m3(2018年11月12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四)督促落实养殖场动物防疫制度(2018年11月9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五)养殖场圈舍使用彩钢板进行密闭处理,降低噪音(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达川区纪委监委已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启动追责问责程序。3D510000201811050010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水塘村1组的堰塘,被石梯镇四垭村的一家养猪场排放的污水所污染。该养猪场圈养了2000多头猪,将粪水乱排放在周围堰塘,并经过水塘村1组的堰塘,导致水塘村堰塘的水质严重被污染,现在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周围村民生活。希望督查组调查处理。达州市水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系达州市银宏畜牧有限公司,位于达川区石梯镇四垭村2组(不在禁养区内),法定代表人刘自明。现存栏生猪2647头。
二、投诉举报问题调查情况:
(一)区畜牧局、区环保局和石梯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多次对该场治污进行了现场指导,对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整改要求,督促该场完善了粪污处理设备设施,并对污染的河沟进行了较为彻底的清理疏浚,水质得到了改善,但仍有渗漏现象发生。11月6日,调查组在现场未发现污水外排。
(二)11月6日,调查组走访询问当地群众,群众反映水塘村堰塘曾被猪场粪水污染,今年上半年看见过零星死鱼现象,并捡过死鱼,但近段时间没有看见过死鱼。调查组现场查看时未发现水面有死鱼漂浮,也未闻到“臭气熏天”的气味。区环保局环境监测人员在现场按照监测规范要求进行了布点采样,监测结果数据表明:该堰塘水质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属实一、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一)对该养殖场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的行为,区环保局于2018年11月6日进行了立案,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二)对该养殖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行为,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于2018年11月6日进行了立案,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二、完善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配套设施:
(一)封闭干粪发酵场,干粪发酵后综合利用(2018年11月12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二)对三级沉淀池采取防雨措施(2018年11月12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三)加快新建氧化塘的建设,同时修建不少于1000m3的事故应急池,并做好“三防”(防溢、防渗、防垮塌)措施(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四)缩减养殖规模,实行减量饲养,缩减至年出栏生猪5000头以下,并去除多余的1600m2圈舍的养殖功能(2018年11月12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五)备足养殖粪污消纳土地。按照年出栏生猪5000头计算,应备有2000亩粪污消纳土地,同时修建足够的具有“三防”功能的田间暂存池,配套相应的管网和水泵(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达州市纪委监委已对相关责任人启动追责问责程序。4D510000201811050012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四垭村的一家养猪场,养了3000多头猪,该养猪场将废水直排放在旁边的河沟里。该河沟的中游是石梯镇水塘村的堰塘,严重污染该堰塘水质,导致现在水里的鱼虾全部都死了;并且该村的村民用此水灌溉农田,造成农产品损失。多次向当地的环保局反映,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直到现在养殖猪还在继续排放污水。希望督察组调查核实将该养猪场搬迁。达州市水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系达州市银宏畜牧有限公司,位于达川区石梯镇四垭村2组(不在禁养区内),法定代表人刘自明。现存栏生猪2647头。
二、投诉举报问题调查情况:
(一)该小型水塘系村集体所有,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灌溉,并未作养殖水域使用。11月6日,调查组走访询问当地群众,近十年来,村、组既未投放过鱼苗,也无个人承包进行水产养殖,今年上半年看见过零星鱼死现象,并捡过死鱼,但近段时间没有看见过有死亡的鱼虾。现场查看时也未发现水面有死亡的鱼、虾漂浮。区环保局环境监测人员在现场按照监测规范要求进行布点采样,监测结果数据表明:该企业旁无名小河和水塘村1组堰塘水质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二)2018年11月6日晚,石梯镇人民政府对打水塘附近田地所涉及的群众12户进行了面对面核查,只有3户群众反映取用打水塘的水造成农产品减产的情况,涉及面积6.8亩,稻谷减产约1000斤左右,但是否与取用打水塘的水灌溉农田存在因果关系未知。
(三)区畜牧局、区环保局和石梯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今年来多次对该场治污进行了现场指导,对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整改要求,督促该场完善了粪污处理设备设施,并对污染的河沟进行了较为彻底的清理疏浚,水质得到了改善,但仍有渗漏现象发生。
属实一、关于“养猪场排放的污水流往水塘村,污染了村民的堰塘和河沟,有一千多村民吃的是河边的井水,现井水被污染不能吃”的问题:
责任领导:达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剑;责任单位:达川区石梯镇人民政府、达川区畜牧局、达川区环保局、达川区卫计局、达川区农业局;责任人:达川区石梯镇镇长尹修刚、达川区畜牧局局长黄啸天、达川区环保局局长李枫、达川区卫计局局长李洪波、达川区农业局局长杜权述。
(一)行政处罚情况:
对该养殖场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的行为,区环保局于2018年11月6日进行了立案,进入行政处罚程序。责任领导: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宁小礼;责任单位:区环保局;责任人:区环保局局长李枫。
(二)责成被投诉单位处理情况:
1.封闭干粪发酵场(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2.建设三级沉淀池防雨棚(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3.加快新建氧化塘的建设,同时修建不少于1000m3的事故应急池,并做好“三防”(防雨、防渗、防垮塌)措施(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4.备足养殖粪污消纳土地。按照年出栏生猪5000头计算,应备有2000亩粪污消纳土地,同时修建足够的具有“三防”功能的田间暂存池,配套相应的管网和水泵(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5.根据达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队水井的检测数据和小河沟沿线群众的饮水需要,选址新建水井,保证居民饮水安全。责任领导: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杜成英;责任单位:石梯镇人民政府、区卫计局;责任人:石梯镇人民政府镇长尹修刚、区卫计局局长李洪波(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二、关于新发现的问题:
责任领导:达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剑;责任单位:达川区环保局、达川区畜牧局;责任人:达川区环保局局长李枫、达川区畜牧局局长黄啸天。
(一)行政处罚情况:
达川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对该养殖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行为,已于2018年11月6日进行了立案,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二)责成被投诉单位处理情况:
1.缩减养殖规模,实行减量饲养,缩减至年出栏生猪5000头以下,并去除多余的1600m2圈舍的养殖功能(2018年11月12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2.督促该企业依法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达州市纪委监委已对相关责任人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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