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规范中心城区物业管理活动,我局决定集中开展物业管理检查执法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检查执法区域:达州市中心城区(含通川区、达川区、经开区)范围。
二、检查执法对象:城市物业区域的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
三、检查执法时间:2018年10月18日至12月31日。
四、检查执法内容:执行落实《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五、检查执法主体:按照现有行政管理及执法体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通川区主城区(含“三办两镇一委”)范围内的检查执法,通川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通川区除主城区外行政辖区范围内的检查执法,达川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达川区范围内的检查执法,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分局负责经开区范围内的检查执法。
单位和个人有权监督、举报物业小区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违法违规线索举报方式:达州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电话:2106199,邮箱:dzjszf@163.com;通川区城建监察大队电话2152486,邮箱:TJC2152486@163.com;达川区城建监察大队电话:2653877,邮箱:dccjjc@163.com;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分局电话:3133086,邮箱:jkqzjfj@163.com。
行业管理投诉电话:达州市房管局:2120632;通川区房管所:2152785;达川区房管局:2658144;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分局:3133086。
举报投诉时间为工作日9时至17时。
特此通告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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