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29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达州市市政工程处将于2018年9月30日7:00施行至2018年10月20日24:00止对通川区金山南路金龙大道路口至金山南路交警一大队三中队路段实施污水管网改造施工,届时将占用中间半幅道路。
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和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施工期间,金山南路金龙大道路口至金山南路交警一大队三中队路段限速30km/h,临时取消施工路段占道停车泊位,请过往车辆、行人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指挥。
凡违反本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本报记者 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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