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新闻 万源新闻 宣汉新闻 开江新闻 大竹新闻 渠县新闻
地方网 > 四川 > 达州市 > 达州新闻 > 正文

商铺变“仓库” 法院判退款 公司成“老赖” 法人被拘留

来源:达州晚报 2018-06-25 11:13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 2008年,市民陈女士在达城西外西河路附近买下一间商铺后,置业公司却违规搭建,让商铺变成了“仓库”。陈女士将该置业公司告上法庭,通川法院依法判决该公司退款25万,并支付10万元违约金。然而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法人、董事长彭某某却“人间蒸发”了。今年6月6日,通川法院执行法官终于找到了彭某某……

据介绍,2008年10月,陈女士和丈夫侯先生与该置业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通川区朝阳街道西河路一商铺,该置业公司却在未通知陈女士和侯先生,也没有征得二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在该商铺及其正上方搭建梯柱、平台等设施,致使商铺完全失去了商业价值。

后在住建部门协调下,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置业公司向二人支付25万后将该商铺收回,并在2015年前付清全部款项,违反此约定的一方应支付10万元违约金。没想到协议达成后,该置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彭某某却“人间蒸发”了。

鉴于案情简单,事实较为清楚,通川区法院于2016年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了此案,依法判决该置业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购房退款25万元及违约金10万元。没想到,彭某某两年杳无音信,且诺大的置业公司名下竟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今年6月6日,执行法官终于找到了四处躲债的彭某某。据调查,这两年中该置业公司仍在营业,旗下商场定期收取租金,明显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通川法院遂依法对被执行人彭某某处以司法拘留15日。

6月20日,彭某某拘留期满后,终于幡然悔悟,他向法官表示:“我会尽快去筹钱。”

(郝小艳 本报记者 程序)

新闻推荐

莲花湖湿地保护条例下月起施行 禁止开垦、野炊、焚烧祭祀等行为

禁止开垦、野炊、焚烧祭祀等行为

达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达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 商铺变“仓库” 法院判退款 公司成“老赖” 法人被拘留)
频道推荐
  • 渠县作家李明春作品《川乡传》 外文版权输出7国
  • 九思:五十岁出道的诗人
  • 达州银行南充支行被评为 南充市“2021年度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 集优势,补短板,提升全程机械化率 大竹:向国家级种业大县迈进
  • 达州:优化营商“软环境” 铸造发展“硬实力”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