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账村主任还钱了
本报讯 2017年4月,通川区一村主任王某某向同村村民张某借款7万买车,并承诺一个月后归还。但是到期后,王某某却以各种借口推脱耍赖。近日,通川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找到赖账村主任王某某,给他送上了拘留决定书,王某某当场服软,立即向亲友筹措资金还清了借款。
借钱买车
多次催收仍不还
“当初我心想大家都是老乡,他还是个村干部,就痛痛快快地借了他7万块,说好只借一个月,结果3次放我鸽子,最后干脆说不还了,真是气死人!”提到给村主任王某某借钱的经历,张某一脸郁闷。
据了解,张某2017年4月借给被告王某某、李某某夫妇7万元用于买车,承诺一个月后归还。看在老乡的情面上,张某没有要求王某某夫妇出具借条,然而一个月后,王某某却没有还钱的意思。经多次催讨,2017年6月王某某出具借款7万元的借条,并口头承诺一周内还清,逾期不还按月息3分支付利息。一周后,被告称手头紧,再次请求张某宽限并主动出具还款承诺书,承诺2017年7月15日前还清所有借款,并用所购轿车做抵押。结果,王某某仍未按时还钱。
法院送上拘留决定书
村主任立马还钱
多次催收无果,张某只得将王某某夫妇起诉至通川区人民法院。2018年3月,通川区法院判令被告王某某、李某某共同偿还借款7万元及利息,并支付案件受理费1550元,二被告却迟迟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2018年5月,张某向通川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查询,法官仅发现并冻结了李某某名下的银行存款2.9万元,但还差4万多元。法官联系王某某时,他一口咬定没有钱,坚决不肯偿还。
在与申请人张某的交谈中,执行法官得知王某某是一名村主任。5月30日,执行法官联系了王某某所在乡镇的党委、政府,将王某某通知到乡政府办公室,给他做思想工作,但王某某仍不为所动,通川法院遂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5月31日一早,执行干警驾车赶到该乡镇,看到身穿制服的法院干警带着拘留决定书,王某某脸色瞬间变得苍白。“我还我还,我借钱还!要是真的被拘留,以后在村上都没脸见人了!”还没等执行干警开口,王某某的态度就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并立即向亲友筹措了4万多元还给了张某。
(郝小艳 本报记者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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