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30日上午9时,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依法对通川区西外镇五里店八组租赁场地里违法建设的一层砖体墙彩钢瓦棚房(130.2平方米)和一层未盖顶的钢架棚(1274平方米)予以强制拆除。
据现场执法人员介绍,该违法建筑的业主徐某在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于去年底在通川区西外镇五里店八组租赁场地内建成一层砖墙体彩钢瓦棚房和一层钢架棚,经现场勘验,建筑面积共计1404.2平方米。去年12月,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向徐某送达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和《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公告》,当事人徐某一直未自行拆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依法对徐某违建的钢架棚房实施了强拆。
据了解,今日起,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规划职能将移交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不再履行规划行政执法职能。 (吕洪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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