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银行使用ATM机时,操作完毕都有语音提示取走银行卡,可是却总有一些粗心的人还是会忘记了,一旦遇上不怀好意的人后果就严重了。前不久,市民李先生就因为取完钱忘记取走银行卡,被人盗取了5000元钱。
5月6日9时许,通川区公安分局碑庙派出所接到李先生报警称,其在5月5日发现手机短信提示自己银行卡于当日18时33分被人取走5000元人民币。民警在调查案件中发现,李先生当日在银行ATM机上取款后,忘记取走ATM机中的银行卡便匆匆离去。由于当时处于下班及学生放学的高峰期,周围群众比较多,民警通过大量的摸排走访和查看银行监控视频,最终锁定了嫌疑人李某(女,24岁)。
当民警找到嫌疑人李某时,李某辨称“自己一没偷二没抢”,还责问民警为何抓自己?
原来,当日下午6时25分左右,嫌疑人李某来银行取钱,发现在ATM机上留有一张银行卡没有被取出,眼见不需要密码便能直接取钱,觉得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便从ATM机上取走了卡上的5000元现金。
在审讯时,民警发现嫌疑人李某法律意识淡薄,自认为只是取走了卡上的钱,不是多大的事情,如果失主找来,便归还就是;如果没找来,便将钱占为己有。但她不知道的是,她的做法已经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李某的行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通过民警的教育,嫌疑人李某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并积极退还了被害人李先生5000元现金。因李某处于哺乳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依法对其取保候审。 (夏宁蔚 本报记者 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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