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通过斑马线
本报讯 5月11日,市交警支队在西外金龙大道和朝阳中路路段开展“不礼让斑马线”专项整治行动,对不礼让斑马线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现场教育和处罚,不到3小时查处17起不礼让行为。
当天早上,天空飘着小雨,街道上的行人和车辆来去匆匆,记者来到棕榈岛小区与国际新城小区之间没有设置红绿灯的人行横道看见,来往的车辆行驶速度较快,行人根本不敢踏上斑马线。当行人通过斑马线时,有些车辆减速慢行,有些停在斑马线外礼让行人,但是有部分车辆却没有丝毫减速。不到5分钟,交警就查处4起机动车驾驶员不礼让行为。
达城市民陈先生就是其中被处罚教育的一位,他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之前都会礼让行人的,由于今天要赶火车,所以比较急,就疏忽了。”达州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三中队中队长熊近君告诉记者:“这条路段道路比较宽敞,车流量较大,机动车车速也较快,如果车辆不礼让行人,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随后记者来到朝阳中路路段一个没有设置红绿灯的路口,记者在现场看到,路口两端都设置了礼让行人的标志牌。此路段小区较多,通过路口的人流量较大,过往车辆行驶速度很快,由于行车道中间设有绿化带,易给驾驶员造成视线盲区,从而引发交通事故。家住雍河湾小区的张女士告诉记者:“这个路口车速特别快,有的时候根本不敢过马路,有的时候驾驶员看见行人也会慢行,但是很少有驾驶员在斑马线外停车礼让行人的。”
有着十几年驾龄的司机刘师傅被交警拦了下来,他表示,自己看到行人停在斑马线上没有动,认为自己可以通过。随后几个司机都存在同样的问题,他们认为自己是礼让行人了,却不知道为何被交警拦下来,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熊近君告诉记者:“有些驾驶员对‘礼让行人\’的理解存在一定的误区,一些驾驶员看到行人在通过人行横道时,认为驾驶的车辆距离行人较远,他们加速驶过就叫礼让行人,或者认为行人距离车辆较近,他们缓慢通过,只要不撞上行人就叫礼让,或者让驾驶的车辆从行人身边绕过,这些都是驾驶员对‘礼让行人\’的理解存在的误区。”据熊近君介绍,标准的“礼让行人”是指当行人踏上斑马线,位于行人同车道内的机动车,以及行人将要通行前方的车道内的机动车,都应该停车让行。
交警部门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机动车驾驶员对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行为,交警将依法处以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机动车驾驶员应树立礼让意识,主动礼让行人,平安出行,避免斑马线上悲剧的发生。
(本报记者 罗天琪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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