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迁移却要“自愿赞助”5000元钱?通川区复兴镇村民瞿涛父子没想通,向本报民生热线反映村民组长违纪“吃拿卡要”。近日,记者采访了解到,村规民约是引发瞿涛不满的根源。
村民被迫自愿赞助
3月初,通川区复兴镇罗家坝村一村民小组村民瞿涛在当地派出所了解到,他给妻子办理上户,需要提供村民组长张远梅的签字件。但瞿涛找张远梅签字被告知,要先交5000元钱,否则不签字。瞿涛好说歹说,但对方不肯少收一分钱。无奈之下,他只好交钱了事,换回的收据上却注明5000元钱系瞿涛“自愿赞助”。
瞿涛回忆,他因反感村官吃拿卡要和被迫自愿赞助的事,曾找张远梅退钱被拒。
按照村规民约执行
张远梅接受记者采访称,瞿涛是再婚,按照村规民约第五条规定,“离婚夫妇户口都在组上的,再婚后申请迁入夫或妻户口,要征得社区、小组同意,小组收取管理费5000元/人”,所以这是收取的瞿涛5000元钱管理费,但一般开票都写赞助费,这笔钱用于小组开支。据张远梅说,她曾苦口婆心劝说瞿涛要遵守村规民约,可是瞿涛怀疑是她私吞了5000元钱。
不知村规设有门槛
瞿涛父子称,经历此事之前不知道村规对再婚夫妇设有上户门槛,况且他们也不知道5000元钱究竟用于何处,所以他们怀疑5000元钱被张远梅占为己有了。但张远梅称,收取的5000元费用是用于村组办公经费和日常开支。村规民约并非私下制定,而是2017年4月由通川区复兴镇罗家坝社区组织,村组及村民代表反复讨论表决通过的。“村民都要遵守村规民约,如果为某个人改变村规民约有失公平,不仅会引发矛盾,更不利于村组开展工作。” (本报记者 杜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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