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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办理首例微信公众号迁移公证

来源:达州日报 2018-03-14 09:07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 微信公众号想必大家一定不陌生,随着微信的普及,公众号已成为个人、企业乃至政府部门网络宣传、经营的重要媒介,甚至粉丝量也成为一种隐性资源。可是,如果申请并管理的微信公众号原主体发生变更,原有的粉丝、素材库内容难道就只能“付之东流”吗?

近日,达川公证处为一个微信公众号迁移做了公证,原有的粉丝、内容等也一并“搬了家”。据了解,这是达州市首例微信公众号迁移公证。

案中当事人为达川区一政府部门,该单位管理运营着一微信公众号,几年经营下来花了不少精力,也积累了大批粉丝,具有较大知名度。近期因发展需要,需将现微信公众号的内容、粉丝关注都转移到另一个公众号上。但根据腾讯公司的规定,需对《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进行公证。公证员在了解当事人的相关情况后,立即查询了微信公众号迁移的概念、腾讯公司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并分析了微信公众号迁移涉及的法律关系,需要审核的证明材料以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随后按公证程序出具了公证书。当事人领取公证书后,将公证书以扫描件的形式提交腾讯公司审核,顺利完成了公众号的迁移。

据达川公证处负责人介绍,办理微信公众号迁移时,根据腾讯公司的相关规定,需原公众号主体和目标公众号主体共同签署《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对《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进行公证。原公众号必须是验证过主体信息的订阅号、服务号或企业号,因此公证机构需要注意对微信公众号主体资格进行审核。办理《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公证时,申请人除提交身份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外,还应提交微信号信息。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微信号名称,公证员应在微信的“账号主体”中查看“认证详情”,对相关内容采取截屏打印的方式保存。同时,公证员需注意对原公众号和目标公众号的申请人身份信息、主体名称等进行审查,确保与申请人提交的主体资格材料相一致。之后,根据公证程序出具公证书。

(许强 本报记者 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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