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8年2月,通川区人民法院破解了一起持续近3年的执行难题,艾某终于等来了“消失”已久的尹某,以及自己的111670元钱。
几年前,尹某在租赁艾某物品期间发生意外,此后艾某几次找到尹某商讨赔偿事宜,总被尹某以“没钱”二字怼回去。双方商讨无果,艾某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5年7月,通川区法院判处尹某赔偿艾某损失13.66万元以及租金4.8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1670元。但判决书发出后,尹某以各种手段拒绝执行,并在法官面前扬言“我没得钱,到处都在追我要钱,你们该怎么执行就怎么执行,要关就关”。
协商解决无果后,2016年2月23日,通川区法院将尹某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令。其间尹某仍未主动履行审判判决书。
同年3月,该案件执行法官通知艾某和尹某到庭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尹某承诺每月归还部分欠款,直至还清全部欠款。
尹某虽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但是离开法院后立刻拒不执行和解协议内容。同年7月,案件执行法官再次为艾某和尹某做起了调解工作,力求得到双方满意的结果。
在第二次调解过程中,尹某愈发嚣张,在执行法官面前宣称“我没有钱,你们要杀要剐随便,要关就关”。调解无效之后,通川区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拘留15日。拘留期间,尹某承诺按照原和解协议还款,尹某得以提前解除拘留。
但刚离开拘留所,尹某立马再次“翻脸”,又一次拒不履行和解协议,法院传唤亦不到庭。2017年6月,法院拘传尹某,尹某一度采取暴力手段阻碍司法执行,通川区法院依法决定再次对尹某拘留15日。
几次调解无效,案件陷入了僵局,艾某也认为自己的钱要不回来了。正在此时,案件却迎来了转机。
2018年2月,案件承办法官通过多方调查,了解到尹某去年在四川某机械维修服务公司购买了一台价值47万余元的挖掘机。承办法官立刻前往该公司所在地,掌握了李某出巨资购买挖掘机的相关证据,准备将被执行人的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公安机关调查。
此时尹某方知罪行暴露,迅速与艾某及承办法官联系,请求和解处理。2018年2月,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再次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尹某一次性支付了11万余元,全部履行了法律义务。 (本报记者 冯津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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