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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市交警二大队查获酒驾343起醉驾36起

来源:达州日报 2018-01-25 09:50   https://www.yybnet.net/

交警严查酒驾

本报讯 1月23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获悉,2017年,该大队共开展酒驾毒驾整治行动100余次,查获饮酒驾驶343起、醉酒驾驶36起、因饮酒被处罚后再次饮酒驾驶3起、毒驾3起。

酒后驾驶导致交通事故的案例不计其数,其中典型案例如下:

案例一:犯罪嫌疑人雷某,于2017年1月29日20时30分许,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未年检已注销的川SB2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达川区赵家镇二马路赵家医院门口路段发生交通事故,致三人受伤,涉嫌交通肇事罪。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在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将其血样送检,所送血液样品乙醇浓度为148.8/100mL。经查,犯罪嫌疑人雷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未年检已注销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三人受伤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之规定,已呈请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案例二:犯罪嫌疑人何某,于2017年1月29日14时30分许,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载同姓何某),在S202线323Km+100m(达川区九岭乡红扁村)路段发生交通事故,致两人受伤,涉嫌交通肇事罪。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在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将其血样送检,所送血液样品乙醇浓度为309.9/100mL。经查,犯罪嫌疑人何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两人受伤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之规定,已呈请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杜佳 本报记者 刘欢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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