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经过市人社信息管理中心、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新合办)等责任单位的全力冲刺,达州市新农合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百日攻坚战结束,备案的新农合人员跨省异地住院医疗费用,从8月25日起进入全国直接结算系统结算。
据了解,针对目前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各自独立,不在一个业务系统的情况,市人社信息管理中心近来为新农合参合人员提供高起点、全兼容信息系统服务,限时开发1个新农合人员转入居民医保的功能模块,实现前台录入并可修改基本信息、前台跨省异地备案、查询转入人员的社保卡办理进度等功能,确保对参合人员一视同仁提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规范转出流程。新农合参合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持身份证到参保地新农合办开具参合凭证。参保地医保局根据《达州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采取“走一个、登一个、接一个”方式,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
规范待遇享受。城乡居民异地就医在备案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享受达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待遇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新农合暂停其住院医疗待遇。除长期异地人员外,其他三种情形异地就医人员出院办理结算后,凭费用结算分割单到当地新合办申请恢复新农合待遇,医保局撤销登记备案,终止待遇支付。
规范结算流程。异地就医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属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直接支付;属新农合、大病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市医保局与各县(市、区)医保局清算,再由各县(市、区)医保局与新农合办清算。
建立快速制卡发卡机制,缩短发放卡周期。制作快速制卡单,按照“急用为先”原则,各县(市、区)医保局为没有办理社会保障卡的新农合异地就医人员开具《跨省异地就医城乡居民快速制卡单》,异地就医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一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到指定的商业银行窗口办理社会保障卡。社保卡合作银行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配备快速制卡机,对有异地就医需求的城乡居民即来即办,及时制卡、优先发卡。异地就医人员因故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登记备案或者社会保障卡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粱峰 本报记者 孟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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