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我来也”:我去年结识了男友,不久就同居了,虽然我们都已经过了法定结婚年龄,但因某些原因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前不久我生了孩子,现在已经满月,我想给孩子上户,请问未婚先孕生下来的小孩,上户口应该补办什么手续,属于违法生育么?
达州市人口和计生委政法科: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未婚生育属于违法生育。按《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未履行婚姻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至4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所以,该网友如能在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则可免于处罚。若上户需计生部门证明,可到女方户籍地计生办办理合法生育证明。
(本报记者 杨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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