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质量报讯(岳岑廷川毛涵记者蒋兴强)药品安全不仅直接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严把药品经营资质,重拳打击无证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从源头上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开江市监局亮剑执法。
近期,该局执法人员在对位于开江县某地的医院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院在售的药品阿胶强骨口服液的销售方无相关药品的经营许可证。
经查明,该销售方在无相关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多个时间段分别假借三家不同药品有限公司的资质和票据,向该开江医院销售了阿胶强骨口服液、咳露口服液、龙生蛭胶囊、乌鸡白凤丸、脑心通胶囊、祛风止痛胶囊、龙生蛭胶囊等共计20个品规的药品,涉案金额高达30余万元。
当事人无《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该案现已移交开江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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