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瑶)日前,开江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辖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永国担任审判长,开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谢晓鹰出庭履行公益诉讼职责。
今年5—7月,梁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他人采伐林木48立方米。案发后,梁某主动到开江县森林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承诺愿意修复受损林地。
法院审理认为,梁某违反《森林法》规定,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依法应予以刑事处罚。同时,梁某的犯罪行为造成森林资源损失,破坏林木生态功效,影响生态平衡,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当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梁某依法承担生态修复责任。
据此,法院当庭判决被告人梁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梁某在判决生效后一年内按照开江县营林调查规划设计队出具的方案对生态进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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