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参保人员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我已经缴满15年的社保,并且年龄也到了,却不能及时办理退休。若是这样的话,我将白白损失5个月的养老退休金!”昨日,家住通川区北外的市民王秀向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来电咨询。
市民咨询:为何不能办理退休
据今年51岁的王秀介绍,她1965年7月16日出生。2006年,她在开江县一私人企业上班,2006年上半年,她到开江县社保局以个人身份参保,第一次缴了5年的社保。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每年缴一次社保金,直到今年下半年缴费后刚好缴满15年。
“我今年7月16日就满51岁,已过了退休年龄,我就想在退休前把费用缴齐后及时办理退休,这样从8月起就可以领退休金了!”王秀说,今年6月她到开江县社保局去缴费并办理退休手续,可工作人员查询资料后告诉她,费可以缴,但要今年12月才能办理退休,2017年1月,才能领取退休金。
王秀不解地告诉记者,按照工作人员的说法,算下来她将损失5个月的退休金。对此,她当场没有缴费。10月11日上午,她去缴了今年的社保费,而工作人员的说法与上次仍一样。对此,她想知道,自己缴满了15年,又过了退休年龄,为何不能及时办理退休?
部门回复: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开江县社保局,该局退管股江姓工作人员解释称,参保人员领取退休待遇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缴费年限达到15年。
而当事人王女士以个人身份参保,通常以年为单位缴费,也就是说当事人王女士要截止到2016年12月才达到15年的缴费年限。因此,她要等自己达到两个领取条件时,才能申请办理养老金退休手续,然后次月享受养老金待遇。
(本报记者 罗丁山)
新闻推荐
占道经营难治理小难清除 市“五治”办专题“问诊”城乡管理顽疾
“城乡占道经营整治不彻底、街头小广告常清常有、‘脏乱差\’现象难以根治……如何才能根除城市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顽疾?”市“五治”办日前召开专题会议,通报近期全市“五治”工程推进中顽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