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开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未取得校车标牌从事校车营运的“黑校车”,交警部门依法对驾驶人陈某处1万元罚款。据了解,这是达州交警开出的首张处“黑校车”上万元的高额罚单。
当日下午2时许,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在辖区校园周边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时,发现驾驶人陈某驾驶号牌为渝B60H37小型普通客车拉载幼儿从普安西街往城普大道方向行驶,该车行至普安镇新街路段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核查,该车系小型普通客车,未取得校车资格和校车标牌,但长期为普安镇大拇指幼儿园提供“校车”服务。执勤民警依法对涉案车辆进行扣留,并对陈某处1万元罚款。(本报记者 李泽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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