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婚后长期被岳母和妻子欺压,上门女婿偷偷在卧室床头放置炸药,企图炸死妻子。日前,经大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甘某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年。
2002年,28岁的甘某某经人介绍与邓某某结为夫妻,婚后与妻子住在岳母家,成为上门女婿。甘某某与邓某某结婚后,因家庭琐事,小两口经常吵架甚至打架,一直闹离婚。家里人也嫌弃在煤厂上班的甘某某挣不到钱,经常言语刻薄。想到婚后岳母和妻子长期的“欺压”,一向沉默寡言的甘某某心里一直愤恨不平。2016年2月的一天,甘某某利用在煤厂上班的便利,偷拿了3筒炸药和两根雷管。过了两天,甘某某趁家人熟睡后,将3筒炸药以及两根电雷管放在邓某的头部所处位置的地面上。凌晨4点,甘某某利用电雷管通电的方式引爆炸药,导致邓某某睡觉的卧室床头发生爆炸。引爆后,见妻子没事,甘某某遂骑在邓某身上掐其脖子,后被闻声赶来的岳父母拉开。
公诉机关认为,甘某某使用炸药爆炸的方式欲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甘某某已着手实施犯罪,因意志之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黄玉梅 张星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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