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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四川达州市大竹县的李某某(男)和王某某(女)因婚姻纠纷到法院要求离婚,王某某提起诉讼,因感情不和,要求与自己生活多年的丈夫离婚。6月1日,大竹县人民法院收案后,通过了解,因为是夫妻两人教育自己30岁的幺儿子发生分歧。
通过大竹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调节,两人答应冷静,法院向夫妻两人下发《离婚冷静通知书》,时间一个月。对于法院发出来的《离婚冷静通知书》,李某某表示,体现了法院办案的正规性和慎重性,也为夫妻俩对离婚的事情表示要慎重考虑。
李某某的妻子王某某表示,通过法院工作人员的劝导,王某某表示同意夫妻双方冷静一个月。王某某向成都商报记者介绍,当初自己提出离婚的想法还很冲动,因为法院工作人员到家里来劝导调节,才冷静下来。对法院发的《离婚冷静通知书》,王某某表示还是有帮助。据《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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